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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(第1/2页)
第二章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恶已①;皆知善,斯不善矣②。有无之相生也③,难易之相成也,长短之相刑也④,⾼下之相盈也⑤,音声之相和也⑥,先后之相随,恒也。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⑦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而弗始也⑧,为而弗志也⑨,成功而弗居也。夫唯弗居,是以弗去。 译文 天下人都道知美之所为以美,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。都道知善之所为以善,那是为因有恶的存在。以所有和无互相转化,难和易互相形成,长和短互相显现,⾼和下互相充实,音与声互相谐和,前和后互相接随——是这永恒的。此因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,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: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,有所施为,但不加己自的倾向,功成业就而不自居。正由于不居功,就无所谓失去。 注释 ①恶已:恶、丑。已,通“矣” ②斯:这。 ③相:互相。 ④刑:通“形”此指比较、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。 ⑤盈:充实、补充、依存。 ⑥音声:汉代郑玄为《礼记·乐记》作注时说,合奏出的乐音叫做“音”单一出发的音响叫做“声”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:圣人,古时人所推崇的最⾼层次的典范人物。居,担当、担任。无为,顺应自然,不加⼲涉、不必管束,任凭人们去⼲事。 ⑧作:兴起、发生、创造。 ⑨弗志:弗,不。志,指个人的志向、意志、倾向。 引语 本章內容分两层次。第一层集中鲜明的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。他通过⽇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,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,都具有相互依存、相互联系、相互作用的关系,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,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的、普遍的法则。 在前一层意思的基础上,展开第二层意思: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,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?老人提出了“无为”的观点。此处所讲的“无为”是不无所作为,随心所欲,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,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、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。他以圣人为例,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,但是不強作妄为。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;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,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了。 评析 无论学术界在“道”的属性方面的争论多么激烈,学者们都一致认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其哲学上的显著特征。老子认识到,宇宙间的事物都处在变化运动之的中,事物从产生到消亡,是都有始有终的、经常变的,宇宙间有没永恒不变的东西。老子在本章里指出,事物都有自⾝的对立面,是都以对立的方面为己自存在的前提,有没“有”也就有没“无”有没“长”也就有没“短”;反之亦然。这就是国中古典哲学中所谓的“相反相成”本章所用“相生、相成、相形、相盈、相和、相随”等,是指相比较而存在,相依靠而生成,是只不同的对立概念使用的不同动词。 在第三句中首次出现“无为”一词。无为是不无所作为,而是要按照自然界的“无为”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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