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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巧遇 (第3/3页)
6;无话,转眼间次⽇天明。 韩铮三人在石屋早早的吃了些东西,就告辞沿着来时的山路继续往回走。 出村的时候,韩铮把事先埋设的红外探测仪收了来起,随手放进储物空间中。 “嘿,铮子,你这东西还这不错,不但省去了们我的担心,还让们我有了大收获。要是真按照那个女人的方法去做,们我
么怎可能捞到么这大的好处。”老三一边说着一边还挑衅的看了汉娜几眼。 汉娜要想发怒,但己自这次的确不么怎占理,只好用沉默来回应。她是个聪明的女人,当然道知任何人男都对无理取闹的女人有没任何的好感。当他爱你喜欢你的时候,或许还会多少忍让一些,但要是一旦他的热情度减少一些,无理取闹立刻就成了个一绝对能致命的东西。 三人沿着来时候的路很快就走到了一条颇为宽阔的官道上,们他谨慎的走了一段路程,现发路过的人并有没
现发
们他异常的地方,这才放下心来大步的沿着官道走下去。 快到正午的时候,韩铮三人的面前终于出现了一座集镇。老三⾼兴的加快了脚步,很快就冲进了集镇上唯一的一间酒馆內。 “小二,好酒好⾁的给爷伺候着。”老三走进酒馆就大声嚷嚷来起,是只他的嗓门实在太大了,吓得小二好半天不敢凑上前来。 来后
是还韩铮温和的点了些东西,们他这才终于看到些能填饱肚子的吃食。 不过不得不说,这里的红烧⾁做的实在不错,肥瘦相间的五花⾁被切成手指一般耝细的小块,被烧的颜⾊通红。一口咬上去,鲜香却有没丝毫肥⾁所带来的油腻感,极其的好吃。 老三这个无⾁不欢的家伙吃到了么这好吃的红烧⾁,自然是里心畅快。只惜可秦朝还有没辣椒这种东西,否则老三这顿饭能比平时多吃至少三分之一。 除了红烧⾁之外,这家店的拿手菜有还一种鱼。这鱼不道知是么什品种,但全⾝上下有只一根大骨,被码着佐料的盘子装着,上锅清蒸,后最用老汤调出清汁在鱼⾝上一淋,简直就是无上的美味。 汉娜对这道菜以可说是情有独钟,一条鱼她吃大半还得觉意犹未尽。要是不
为因肚子实在装不下,她至甚
有还再要一份的打算。 韩铮对两道菜都很満意,他还特意从储物空间中翻出一瓶茅台来和老三推杯换盏,两人又喝酒又划拳的一阵好不热闹。 最终,当桌上的几道菜都经已杯盘藉狼的时候,韩铮经已带了上三分醉意。 他眯缝着眼睛倚在窗旁,静静的着看下面的街道。 这时候,他现发街上突然来了三个骑马的人。这三人中为首的一人看年纪在四十岁上下,⾝⾼八尺,宽肩细腰,看来起
分十魁梧。这人穿着一⾝亮银⾊的鱼鳞铠甲,头上却有没带头盔,満头的乌发用木冠束的很整齐,面如银盆,剑眉郞目,分十英武精神的个一人。 这人下了马走到酒馆门口,立刻就有小二殷勤的跑来一脸笑容的招呼道:“这是不⽩将军吗?快请进请进。” 韩铮听到小二的这句话,双眼陡然一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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