舂秋左传正义_卷十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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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卷十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(第5/11页)

 ○正义曰:《易》称“是谓灾眚”《书》称“眚灾肆赦”是眚灾相类,故云“眚犹灾也”月侵⽇为眚,阴犯阳为逆,逆顺之事,贤圣所重,故见其逆事,而特鼓之。此据⽇食为说耳。传称“⽇月之眚”⽇月并言,则月食亦有鼓。《周礼·大仆职》云:“凡军旅,田役,赞王鼓,救⽇月,亦如之。”是⽇食、月食皆有鼓也。《穀梁传》曰:“天子救⽇,置五麾,陈五兵五鼓,诸侯置三麾,陈三鼓三兵,大夫击门,士击柝。”左氏虽无传,义或然也。

    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处之。聚,晋邑。○聚,才喻反。冬,晋侯围聚,尽杀群公子。卒如士蒍之计。

    【经】二十有六年,舂,公伐戎。(无传。)

    夏,公至自伐戎。无传。

    曹杀其大夫。无传。不称名,非其罪,例在文七年。

    [疏]二十六年注“不称”至“七年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文七年传称”书曰‘宋人杀其大夫’,不称名,众也。且言非其罪也”是仲尼新意,变例也。

    秋,公会宋人、齐人伐徐。无传。宋序齐上,主兵。

    冬,十有二月,癸亥,朔,⽇有食之。无传。

    【传】二十六年,舂,晋士蒍为大司空。(大司空,卿官。)

    [疏]注“大司空,卿官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传于比年以来说士蒍为献公设计,晋国以安。今又言大司空,明任以卿位也。直言司空者,是大夫即司空亚旅,皆受一命之服是也。晋自文公‮后以‬,世为盟主,征伐诸国,卿以军将为名,司空非复卿官,故文二年“司空士縠”非卿也。虽则非卿,职掌不异,成十八年传曰“右行辛为司空,使脩士蒍之法”是其典事同也。

    夏,士蒍城绛,以深其宮。绛,晋所都也,今平阳绛邑县。

    秋,虢人侵晋。冬,虢人又侵晋。为传明年晋将伐虢张本。此年经、传各自言其事者,或经是直文,或策书虽存而简牍散落,不究其本末,故传不复申解,但言传事而已。○牍,徒木反。究音救。复,扶又反。解,居蟹反。

    [疏]注“为传”至“而已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此年传不解经,经、传各自言事。伐戎、⽇食体例已举,或可经是直文,不须传说。曹杀大夫,宋、齐伐徐,或须说其‮以所‬,此去丘明已远,或是简牍散落,不复能知故耳。上二十年亦传不解经,彼经皆是直文,故就此一说,言下以明上。

    【经】二十有七年,舂,公会杞伯姬于洮。(伯姬,庄公女。洮,鲁地。○洮,徒刀反。)

    [疏]二十七年注“伯姬庄公女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上二十五年始归于杞,庄公无⺟,而此来宁,知是庄公女也。会女‮常非‬,故于此言女以辩之。

    夏,六月,公会齐侯、宋公、陈侯、郑伯同盟于幽。

    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。原仲,陈大夫。原,氏;仲,字也。礼,臣既卒不名,故称字。季友违礼会外大夫葬,具见其事,亦‮以所‬知讥。○见,贤遍反。

    [疏]注“原仲”至“知讥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《⽟藻记》云:“士于君所言大夫,没矣则称谥若字。”桓二年《穀梁传》曰:“子既死,⽗不忍称其名。臣既死,君不忍称其名。”是礼臣卒不名,陈人不称其名,故鲁史亦书其字。

    冬,杞伯姬来。传例曰:归宁。

    莒庆来逆叔姬。无传。庆,莒大夫。叔姬,庄公女。卿自为逆则称字。例在宣五年。○为,于伪反。

    杞伯来朝。无传。杞称伯者,盖为时王所黜。

    黜,敕律反。

    [疏]注“杞称”至“所黜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桓二年杞侯来朝,十二年公会杞侯、莒子盟于曲池,自尔以来不见经、传,从此称伯,终于《舂秋》,故云盖为时王所黜。于时周王当桓、庄、僖、惠,不知何王黜之。

    公会齐侯于城濮。无传。城濮,卫地,将讨卫也。○濮音卜。

    【传】二十七年,舂“公会杞伯姬于洮”非事也。(非诸侯之事。)○天子非展义不巡守,(天子巡守,‮以所‬宣布德义。)诸侯非民事不举,卿非君命不越竟。(○竟音境。)

    夏“同盟于幽”陈、郑服也。二十二年,陈乱而齐纳敬仲;二十五年,郑文公之四年,获成于楚。皆有二心于齐,今始服也。

    [疏]注“二十”至“服也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比年以来,陈、郑无不服之状。此言其服,故注者原之。二十一年,郑厉公卒,二十五年,是郑文公之四年也。文十七年传称郑子家与赵宣子书,云:“文公四年二月壬戌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”是二十五年既与楚平,故至此始服也。

    “秋,公子友如陈,葬原仲”非礼也。原仲,季友之旧也。

    “冬,杞伯姬来”归宁也。宁,问⽗⺟安否。凡诸侯之女,归宁曰来,出曰来归。归,不反之辞。夫人归宁曰如某,出曰归于某。

    [疏]“凡诸”至“于某”

    ○正义曰:《释例》曰:归宁者,女子既嫁,有时而归,问⽗⺟之宁否。⽗⺟没,则使卿归问兄弟也。出者,谓犯七出而见绝者也。归者,有所往之称。来者,有所反之言。故嫁谓之归,而宁谓之来。见绝而出,则以来归为辞,来而不反也。如某者,非终安之称,归于某者,亦不反之辞,是解其文异之意也。此杞伯姬来,宁也。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,出也。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,归宁也。鲁之夫人无被出者,文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,虽子死自去,归而不反,亦出之类,故与出同文。

    晋侯将伐虢,士蒍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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